大庆鑫融泰玻璃容器制造有限公司被罚款2万元

发布日期:2024-05-25 20:47    点击次数:87

(原标题:大庆鑫融泰玻璃容器制造有限公司被罚款2万元)

金融界2024年5月6日消息,大庆鑫融泰玻璃容器制造有限公司因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(2021修正)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,被肇州县应急管理局拟给予人民币2万元整的罚款。

据公告内容,该公司的行为构成了安全生产警示标志类违法。肇州县应急管理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,给予其人民币2万元整的行政罚款。

大庆鑫融泰玻璃容器制造有限公司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(2021修正)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,构成了安全生产警示标志类违法行为。对此,肇州县应急管理局已经依法作出处罚决定。

本文源自:金融界

作者:天眼君